《教育》杂志社声明

  • 2023-03-29 16:17:04
  • 来源:《教育》杂志社

严正声明

我编辑部近日发现有人假借《教育》杂志(ISSN 1673-2413 | CN 14-1331/G4)之名进行征稿和出版活动,此举严重侵犯了投稿人、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本刊名誉。为帮助作者、读者准确识别虚假网站和相关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现特作如下声明:

相关不实信息附图如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对此,本刊严正声明:

1. 《教育》杂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3-241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4-1331/G4,由山西出版传媒集团主管、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主办。以“立德树人落实根本任务  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为办刊宗旨,以教育实践、教育评价、教育科研为抓手,传播最新教育理念,介绍、分享最新教育成果,全面深入报道、展示教育工作者教学成果,分享教育故事,为基层学校、名师名校长、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展示、交流、分享、提升的平台。


2.《教育》杂志的官方网站为:https://www.jiaoyuzazhishe.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教育杂志社(ID:jiaoyuzazshishe)、教育杂志社服务号(ID:jyzzfwh)。


3.《教育》杂志投稿邮箱为:
zhsx2021@126.com
jxky2021@126.com
xzck2021@126.com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版盗印《教育》,不得假借本刊名义从事组稿、征稿和出版等相关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现假借我刊名义者可联系0351-3239655。


5.冒用本刊名义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刊的形象和声誉,给作者和读者带来困惑甚至经济损失。我刊保留对假冒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以维护我刊声誉及广大作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任何盗用本刊名义进行征稿、编辑、出版和广告等相关活动者均属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从严处罚。”


本刊郑重提醒所有投稿作者,切勿轻信上述及类似的不实信息,严加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如对投稿用稿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刊联系求证。

编辑部电话:0351-3239655。

《教育》杂志社
2023年3月29日